阳光城为三家子公司13.3亿融资提供担保 期限不超过36个月

栏目:行业前沿 发布时间: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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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该三家子公司分别为云南继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中安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融资金额分别为5.5亿元、5亿元和2.8亿元。

   核心提示:该三家子公司分别为云南继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中安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融资金额分别为5.5亿元、5亿元和2.8亿元。


   3月1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为三家子公司共13.3亿元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该三家子公司分别为云南继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中安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融资金额分别为5.5亿元、5亿元和2.8亿元。

   其中,云南继光房地产拟接受民生银行昆明分行5.5亿元的融资,担保条件包括云南继光房地产名下土地提供抵押,云南继光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以及阳光城对该笔融资的担保。

   新疆中安光耀房地产接受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通过长安信托提供的5亿元融资,担保条件包括新疆中安光耀房地产以其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新疆中安光耀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以及阳光城对该笔融资的担保。

   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接受建设银行武汉经开支行提供2.8亿元的融资,担保条件包括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以其名下在建工程追加提供抵押,以及阳光城及其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对该笔融资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8.0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7.3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2.37%。阳光城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23.7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13.3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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